公示起止日期:2023年7月11日~2023年7月13日
1.公司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要求,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,并制定、公布本公司的转专业实施细则;2.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对通过转专业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,否则无效;3.员工转专业申请表(含相关材料)和考核方式、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按校务公开的要求,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;4.如对员工申报的材料或转专业考(审)核结果有异议的,在公示期限内可书面实名提出意见,书面材料报送公司教务办公室(电话:3275881)或公司教务处学籍科(办公北楼219室,电话:3272095),公示期后不再受理;5.其他说明:2022级计算机类转专业指标数为16人,本次转专业后指标数余额为1人。2022级电子信息类转专业指标数为11人,本次转专业后指标数余额为6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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